ART365 會員及服務條款

註冊成為ART365美術館會員 (包含但不限於內容刊登者、廣告主、內容提供廠商、網站瀏覽者;以下稱「會員及使用者」),在您開始使用我們提供的內容刊登等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之前,請留意以下的使用條款。

一、 適用範圍

  1. ART365美術館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是根據相信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設立的「ART365美術館」( art365.tw以下簡稱「本網站」)所提供的各項網路應用服務制定。本條款適用於所有註冊會員及使用者,亦適用於所有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如有任何疑問,可向本網站客服諮詢。
  2. 當您進行註冊程序時,請務必詳閱本條款,一旦按照本網站註冊流程成功完成註冊,會員及使用者資格生效,則視為同意本條款所有內容。當您使用本網站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所有內容。
  3. 若日後本公司提供其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付費、企業版等加值服務時,如有另行訂定相關使用條款,您針對該服務版本將以該規範為依歸。
  4. 年滿二十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之個人或有合法登記的法人團體皆可註冊成為本網站會員,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未滿二十歲之成年人,於本網站進行交易時,應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或由法定代理人陪同,並遵守本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二、 條款變更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本條款,本公司不會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及使用者,修改後之內容將公布於網頁上取代原有條款,並隨即生效。請您需定期或不定期查看本條款之最新內容;如果您不同意本條款的變動內容,可以不繼續使用本網站提供的各項服務;當您在本條款變更後再度使用本網站之服務時,則視為接受變更後之條款。

 

三、 帳號、密碼與安全性

  1. 當您註冊為本網站會員及使用者時,必須填入完整、正確的資料。因資料錯誤所造成的任何問題,會員及使用者須自行負擔責任。若您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本網站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
  2. 註冊時所填寫之會員及使用者ID、密碼,以及註冊使用之email,您必須妥善保管,並建議於使用完畢後確實登出,並請勿轉讓、出借予第三者使用。會員及使用者應為使用此資料登入後,於本網站之一切行為負責。
  3. 會員及使用者如發現ID、密碼及登入使用之email信箱外洩或遭盜用,而有異常登入及使用行為,應儘速告知本公司,本公司將協助處理、解決,但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四、 責任限制

  1. 本網站上的資訊僅代表會員及使用者自行發表之內容,會員及使用者並應自行擔保內容之合法性及可信度,本公司將不為其行為與張貼資訊負任何法律責任。
  2. 本公司提供之所有服務,均依照該服務當時之功能提供使用,對於會員及使用者之要求,包括但不限於速度、安全性、完整性、正確性,本公司不負任何形式之保證責任。
  3. 對於會員及使用者上傳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影音等,應自行判斷是否適合公開於網路上。本公司無法保證所有上傳及儲存資料之安全性、完整性、正確性、合法性。
  4. 會員及使用者應自行安裝防毒、防駭等軟體,確保自身使用資料及機器設備安全。本公司對於因本網站內容造成之任何軟硬體損害,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5. 本網站資訊可能含有成人內容,未滿18歲之青少年或兒童應取得父母同意註冊使用並且由父母陪同觀看。

 

五、 智慧財產權

  1. 本網站及服務所使用之程式碼、網頁設計語言及軟體,均受到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之保護,未經本站授權,會員及使用者不得修改、出租、出售、散佈本服務之部分或全部,或據以衍生著作、以其他方式移轉軟體之任何權利。
  2. 本網站所呈現之贊助廣告、資訊,皆受到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或其他專屬權利之法律保護,未經本網站或廣告商授權,不得複製、修改、創作衍生著作。
  3. 會員及使用者上傳之所有內容,會員及使用者擔保均具有合法、完整之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並擔保上述內容均無違反法令或其他任何侵害第三人權益之情事。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公開傳輸或提供至本網站時,視為您已永久、非專屬性、無償的授權本網站可以基於公益或私益之目的,無條件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您對此絕無異議。本網站對前述資料的使用有匯整、編輯之權利,惟在未經您授權的情況下,不會以您上傳的資料個別進行銷售、轉讓等行為。
  4. 會員及使用者上傳之所有內容,應保證本網站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若因違反前述之相關合法性所衍生之糾紛,由會員及使用者負完全責任,若因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害,亦須負因而產生之損害賠償責任。
  5. 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侵害處理

本公司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亦要求我們的會員及使用者同樣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本公司於適當的情形及依其決定,得對於可能屬重覆侵權人之會員及使用者暫停或終止其帳戶、服務。若您認為您的著作被以構成著作權侵害之方式利用,或您的智慧財產權被侵害的情形,請提供以下資訊予本公司:

(1) 有權代表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利益之所有人之電子或實體簽章;

(2) 您所主張受侵害之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描述;

(3) 您所主張侵權之資料所在位置之描述;

(4) 您的地址、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

(5) 您基於善意認為該利用未經著作權人其代理人或法律許可之聲明;

(6) 您在了解虛偽陳述的責任的前提下,對於上述載於您的通知上之資訊之正確性且您是著作權人或智慧財產權人或合法代表著作權人或智慧財產權人之聲明。

 

六、 廣告與廣告主

本網站所出現之廣告訊息,均由廣告主及提供廠商、組織對其內容負責,本公司不對其正確性及可能造成之後果負任何法律責任。本網站由會員及使用者自行上傳之藝術品訊息(包含但不限於藝術品價格、藝術品售出狀態等),均由提供廠商、組織或個人等提供者對其內容負責,本公司不對其正確性及可能造成之後果負任何法律責任。

 

七、 禁止事項

本服務的使用者應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1. 發表、傳輸及發送誹謗、詐欺、猥褻、傷害、賭博或其他違反中華民國法令之資料及內容。
  2. 發表、傳輸及發送侵犯他人商標權、著作權、智慧財產權之資料及內容。
  3. 發表、傳輸及發送侵犯他人肖像權之資料及內容。
  4. 未取得他人同意下,傳輸及發送廣告、促銷之資料及內容。
  5. 其他任何干擾、妨礙他人使用之行為。
  6. 破壞、干擾本網站系統運作、增加系統負荷之行為。
  7. 發表、傳輸及發送病毒,或其他可能破壞或干擾電腦系統或資料的程式與訊息。
  8. 擷取、收集、篡改或刪除他人資訊、電子郵件或其他個人資料,將此類資料用於不正當目的。
  9. 發表、傳輸及發送可能造成其他使用者不快之訊息、內容。
  10. 發表其他本網站判斷不適宜公開傳播之訊息、內容或行為。若發現上述內容或行為,本網站有權予以刪除,並且無另行通知之義務。

 

八、 買賣或其他交易行為

  1. 會員及使用者可能透過本網站或經由本網站連結至其他網站提供商品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若因此與第三方進行交易,各該買賣或其他合約均僅存在您與該第三方兩造之間。
  2. 因前述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所產生之爭執,應向該第三方尋求救濟或解決之道。本公司不介入您與第三方間的任何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對於您所獲得的商品、服務或其他交易標的物亦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九、 服務中斷

  1. 本網站可能因進行例行性維護,或系統更新,造成服務中斷。本公司將於中斷前以網站公告、email或其他適當方式告知會員及使用者。
  2. 因下列情形造成之服務全部或部分中斷,對使用者造成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本公司均不負任何責任:

(1) 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或維修。

(2) 使用者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條款。

(3)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4) 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

 

十、 服務終止

  1. 本公司基於營運方向及策略,可能以網站公告、email或其他適當方式告知會員及使用者後,停止提供部分或全部會員及使用者服務,使用者不得因此要求任何形式之賠償。
  2. 因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條款導致會員及使用者資格被取消或無法使用部分或全部服務,不得因此要求任何形式之賠償。

 

十一、 隱私保護

  1. 本公司依隱私權政策保護所有會員及使用者之隱私,在未經本人同意下,本公司不會監視、增刪、修改或將註冊資料交予第三者。
  2. 會員及使用者參與本網站進行之所有活動,或使用與第三方廠商合作提供之服務,可能被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請確認後提供意願後再進行相關動作,本網站對於使用者因參與活動向第三方提供之個人資料不負任何責任,因此請謹慎小心的處理您的個人資訊。
  3. 當下列情況發生,本公司可能查看或提供您的資料給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法院、主管機關、警方,或提出證明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之第三人:

(1) 接獲執法機關之命令。

(2) 為執行本條款之需要。

(3) 為維護服務正常運作及安全。

(4) 為維護第三人的權益。

(5) 其他本公司判斷有其必要之情況。

 

十二、 使用授權

依據第十一條,會員及使用者註冊資料將受到隱私保護,本公司不會監視、增刪或進行修改與使用。其他會員及使用者所上傳或張貼公開予本網站之任何文字、圖像、影像等資料,其權利為會員及使用者或您的授權人所有;但任何經會員及使用者上傳或張貼予本網站之圖片、文字或影像,同意授權本網站可以基於公益或為宣傳、推廣本網站相關服務,及推薦優質會員及使用者、文字、圖像及影像之目的,進行使用、修改、重製、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播映、翻譯該等資料。會員及使用者並保證本網站所使用、修改、重製、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播映、翻譯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本網站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所有會員及使用者在網站上產生、上傳的資料及圖片等內容,在不違反個資法和智慧財產權法前提下,本網站得以使用圖片製作廣告圖示及相關廣告文宣,做為行銷及品牌推廣用途。

 

十三、 準據法與管轄權

  1. 本條款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2. 因本條款衍生之訴訟,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庭。

 

十四、 免責聲明

會員及使用者明確了解並同意:本公司提供之服務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包含但不限於商業適性、特定目的之適用性及未侵害他人權利。本公司乃依其「現狀」及「提供使用時」之基礎提供,會員及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時,您須自行承擔相關風險。本公司不保證以下事項:

  1. 本服務將符合您的需求;
  2. 本服務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無錯誤;
  3. 由本服務購買之商品或服務將符合您的期望;
  4. 您經由本服務取得之任何服務、資訊或其他資料之正確性及
  5. 任何軟體中之錯誤將被修正。是否經由本服務之使用下載或取得任何資料應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負風險。

您自本服務或經由本服務取得之建議和資訊,無論其為書面或口頭,均不構成本服務之保證。

 

十五、 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兒童及青少年上網已經成為無可避免之趨勢,使用網際網路獲取知識更可以培養子女的成熟度與競爭能力。然而網路上的確存有不適宜兒童及青少年接受的訊息,例如色情與暴力的訊息,兒童及青少年有可能因此受到心靈與肉體上的傷害。因此,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到下列義務:

  1. 先檢閱各該網站是否有保護個人資料的隱私權政策,再決定是否同意提出相關的個人資料;並應持續叮嚀兒童及青少年不可洩漏自己或家人的任何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照片、信用卡號等)給任何人。也不可以單獨接受網友的邀請或贈送禮物而與之見面。
  2. 謹慎選擇合適網站供兒童及青少年瀏覽。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上網時,應全程在旁陪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上網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十六、 藝術品上架政策

  1. 畫廊就上架藝術品所作之承諾

(1) 畫廊所提供的藝術品須附有下列其中一種證明文件且販售價格於市場行情合理範圍內,本平台才會接受為藝術品:

(1-1) 畫廊保證書

(1-2) 藝術家出具或授權的原作保證

(1-3) 藝術家配偶或直系親屬出具的證明文件

(1-4) 本公司認可之鑑定單位出具鑑定報告書

(1-5) 創作藝術家、代理畫廊或相關展覽單位所出版之畫冊、出版物等

 

(2) 畫廊保證其擁有藝術品代理或經銷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得到藝術品原創者書面授權或擁有其他合法權源等),具備將完整且無瑕疵之藝術品所有權轉讓予買家,並保證無任何第三人得對於藝術品主張任何權利或要求任何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侵害之損害賠償)。

 

(3) 畫廊保證已遵守一切與藝術品進出口有關之法律或其他規定,並已將過去任何第三人未能遵守此等法律或規定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4) 畫廊保證已將其所知之有關藝術品之任何修改以及第三人就藝術品之所有權、狀況或歸屬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5) 如上述畫廊之保證或提供之資訊有任何不實,畫廊應賠償本公司及買家因之而引起之所有損失與費用(包含但不限於第三人對本公司索賠之金額),不論該損失與費用是因藝術品本身還是因販售過程而引起。

 

  1. 撤銷、解除或終止委託販售

畫廊自行上架藝術品後,如有下列原因,本公司得撤銷、解除或終止委託販售:

(1)本公司對畫廊所做說明或保證之內容有懷疑時;

(2)畫廊有違反本藝術品上架政策規則內容時。

 

  1. 圖片使用權利

所有畫廊在網站上產生、上傳的資料及圖片,畫廊同意本公司在不違反個資法和智慧財產權法前提下,「ART365美術館」得以重製、編輯、改作、散布、發行、展示、播送、傳輸、上映、或發表該藝術品本身等方式,使用圖片製作廣告圖示及相關廣告文宣,進行行銷及品牌推廣用途目的。

 

  1. 使用者守法義務及承諾

畫廊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網站服務(包含但不限於藝術品上架販售、網站廣告、行銷服務等),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畫廊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上載、張貼、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本服務上;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5) 上載、張貼、傳輸或散佈任何含有電腦病毒或任何對電腦軟、硬體產生中斷、破壞或限制功能之程式碼之資料;

(6) 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

(7) 販賣槍枝、毒品、禁藥、盜版軟體或其他違禁物;

(8) 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9) 濫發廣告郵件、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之多層次傳銷訊息等;

(10) 以任何方法傷害未成年人;

(11) 干擾或中斷本服務或伺服器或連結本服務之網路,或不遵守連結至本服務之相關需求、程序、政策或規則等;

(12) 含有或暗示暴力意涵之商品。

(13) 針對特定人物人身攻擊或含有歧視意涵之商品。

(14) 帶有攻擊或有歧視種族、宗教、性別認同、殘疾意涵或鼓吹犯罪之商品。

(15) 其他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依法令禁止販售、廣告之商品。

(16) 其他經相信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以上ART365美術館服務條款的解釋權歸相信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所有。